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贰级及以上且注册在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相关承诺)。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其他:
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贰级及以上且注册在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相关承诺)。
(2)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类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赋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2025年至今成立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index.html)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相关查询截图。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