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范县濮城镇人民政府范县濮城镇兴濮路路灯整改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6-25
2、项目名称:范县濮城镇人民政府范县濮城镇兴濮路路灯整改提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5052001001 | 范县濮城镇人民政府范县濮城镇兴濮路路灯整改提升采购项目 | 2300000.00 | 23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12米单臂金属太阳能路灯杆108套、10米单臂金属太阳能路灯杆65套;
5.2 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参数;
5.3 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供货期:30 日历天;
5.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 质量要求:合格;
5.8 质保期:3 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财购【2022】9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文件存档。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次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
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4、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范县濮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巩永进
联系电话:13939300766
地址:范县濮城镇
2、代理机构:河南怀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杰
联系电话:0372-3686808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解放大道7号院南楼3楼西
3、监督单位: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范县新区德政街
联系方式:0393-5260811
发布人:河南怀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