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南门广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南门广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庆区南门广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6〕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及自治区一般债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改造内容包含用地范围线内铺装改造、广场花坛侧壁面层更改、人行通道及通风口脱落装饰面层更换、通风口木质格栅粉刷、广场南侧钟楼已损坏装饰面层更换、广场喷泉台阶及台阶边平台装饰面层更换、文化设施打造、文化长廊建设、在南侧广场两侧部分硬化地面改为绿化并实施绿化种植及绿化灌溉设施补充、同时对南侧广场补充照明设施、补充广场周边树池内树篦子、休闲座凳等设施。

2.2建设地点:兴庆区南门广场。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兴庆区南门广场片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9 08:30 2026-09-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30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1-55567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与丽景北街交叉口满春小学对面

联系人:李雨哲

电 话:0951-601265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730号百盛王朝大厦10楼

联系人:黄立安项目负责人、陈瑞、蔡丹、王立娴

电话:17395162693 13909576531 0951-8931372

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