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831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831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卷。,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本项目供暖覆盖建筑主要分为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两大类别,分类清晰、覆盖范围明确。其中,教职工周转房、职工宿舍属于居住建筑,其余机关办公、政务服务类建筑均归类为公共建筑。具体包括最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

3.1 拟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方人员),若兼任施工负责人,需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全部资格条件。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方人员)。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或供暖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的市政公用工程或供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3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备注:新成立的企业为注册成立不足2年的企业。

3.4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5 本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按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6-09-10 00:00   --    2026-09-16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6-09-30 12: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索县九个乡镇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五标段)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6-09-30 12: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7.6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4]215号)的规定要求

7.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7.9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开标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那曲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96-3737333、0896-393022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

联 系 人: 鲁卓鑫

电 话: 1355853578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布花园16幢2单元701号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 180175105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