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已经拉萨高新水务管理有限公司以【2025年度】柳管经备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拉萨高新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

2.2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8325;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桑达村;

2.4 工程EPC总投资:5815.19万元;

2.5建设规模:(1)污泥无害化处理厂: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陈化车间、铺料车间、中间水池、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36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12.26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高度9.3m,占地面积:3040平方米;装备防护及安装由厂家二次深化设计,主要设备功能包含进出料区、好氧发酵区、净化区、中控区等。

2)陈化车间,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7.9m,层高均6.5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445.6平方米;占地面积3445.6平方米;厂房主要功能包含陈化区、制肥区、成品区等。

3)辅料车间,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7.9m,层高均6.5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15.5平方米;占地面积715.5平方米;

4)中间水池,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15平方米,高度3.7m,占地面积115平方米。

5)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总建筑面积400.9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353.43平方米,地上面积为47.55平方米),建筑高度3.90m,层高3.00米,占地面积440.98平方米。

(2)室外附属设施主要包含:总平电气及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2277平方米、混凝土硬化地面及道路3684.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244.76m、实体围墙77m、新建箱式变压器1台。

2.6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专业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等)、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者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污泥处理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合同额以合同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投资额以合同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认定标准: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合同额以合同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2025 年或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3.7其他要求

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17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包含技术部分及其它部分组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最终版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4根据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8.5该项目人员配备按照藏建市管〔2023〕228号执行。

8.6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高新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联系人:彭庭婷

联系电话:15025877272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西卡 C-1-133 号

联系人:赵青华

联系电话:13618912910

西藏华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