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核心港及周边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核心港及周边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030.5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泰州明洲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核心港及周边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核心港及周边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先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约定具体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须一式贰 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注: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未按以上要 求报名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另请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核对,如 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当日向招标代理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
七、其他
1、响应文件份数:详见须知。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