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犁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项目(医疗设备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Y-2026-0915

项目名称:伊犁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项目(医疗设备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60040

最高限价(元):11600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保障项目(医疗设备类)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6004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包含常规X光机、便携式彩超机、洗胃机、台式血压计、便携式电子血压计、体重称、治疗床、药箱、发药车、抢救车、麻醉药品存储保险柜、电动吸引器、吸氧装置(医用吸氧器/吸氧套装)、输液泵、注射泵(微量泵)、血糖仪(医用台式)、简易呼吸气囊、便携式指脉氧仪、全套医用约束带、心电图机、AED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担架平板车(铲式担架,附带约束带)、医用药品存储冰箱等,数量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 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7、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 点聚签章服务 ”,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
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伊宁市南环路398号

联系方式:0999-806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西环路20号巴什科瑞克村委会办公楼201室

联系方式:1559999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梅

电 话:155999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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