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管理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复字〔20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比60%,地方自筹资金占比40% ,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管理 2.1.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紫泉河流域沿线方官镇和新城镇 2.1.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4.3万元。 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785.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510.18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步道工程、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污染底泥清淤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①.生态护岸工程,在紫泉河新城镇段主要支流建设生态护岸11千米;②.生态隔离带工程,沿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空间设置生态隔离带长度11千米,平均宽5米,主要汇流区域缓冲带适当加宽或增强净化植物的栽种,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③.生态步道工程,主要是利用新城镇紫泉河支流两侧城镇内部靠近河道处土路以及破损混凝土路建设生态步道,并对步道两侧进行绿化建设,建设长度合计8000米;④.河道垃圾清运工程,清理垃圾面积约62000平方米,垃圾清理约1.302万吨(约18600立方米);⑤.污染底泥清淤工程,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河道长度6000米,清淤厚度1米,清淤面积约51000平方米;⑥.管网工程,污水管网覆盖高碑店市方官镇镇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设计管径DN500、次干管管径DN400和DN300、支管管径DN200等,本次污水管网总长约34.73km,提升泵站5座,建设地点:高碑店市紫泉河流域沿线方官镇和新城镇。 2.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2.1.6质量要求: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为白洋淀流域紫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前期手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移交、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管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任意一项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需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00:00 至 2026-10-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8 08:45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采用远程异地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温峰波,联系电话: 0312-5950166;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990628

电子邮箱:gbdlhf@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本项目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碑店市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琨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高碑店市新昌北大街58号 地址: 保定市高新区翠园街723号科技产业园B座厂区503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杨芒

项目负责人: 温峰波
电话:

0312-2812403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59501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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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gbdhbj@126.com

电子邮件: 1045367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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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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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开区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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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010110201005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