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JXZ-26E126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要采购阀门仪表及DCS系统用于粗提车间、制冷空压站,满足项目一期工程生产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 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 及配套服务:

2、本项目接受自有产能的设备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 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普通经销商投标,投标主体身份不得存在歧义。 3、施工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具备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实 施能力,可完成耐压试验、保护整定、联锁调试及送电验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明确牵头单位、各方 分工、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供货主体,负责项目总协调;承担施工调试工作的一

方必须满足本条7.1全部资质条件;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 得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5

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对应年限的, 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可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2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化工行业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

若为代理商投标,可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 额、甲乙双方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行政处罚承诺:投标人不存在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安全、质量行政处罚 记录,须提供对应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不接受尚处于政府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须满足:①“信用中国”

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②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附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26E126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项目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辅酶Q10项目一期工程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要采购阀门仪表及DCS系统用于粗提车间、制冷空压站,满足项目一期工程生产需 求。

3.建设地点:德惠市菜园子镇姚家村大成工业园区。

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设备运抵现场并满足进场施工条件;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5.质量标准:阀门、仪表及DCS系统的设计、制作、检验及安装应符合如下标准: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

2057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20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

6.最高投标限价:24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及配套服务:

2、本项目接受自有产能的设备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 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普通经销商投标,投标主体身份不得存在歧义。 

3、施工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具备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实 施能力,可完成耐压试验、保护整定、联锁调试及送电验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明确牵头单位、各方 分工、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供货主体,负责项目总协调;承担施工调试工作的一方必须满足本条7.1全部资质条件;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 得另行组建新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5

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对应年限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可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化工行业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

若为代理商投标,可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 额、甲乙双方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行政处罚承诺:投标人不存在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安全、质量行政处罚 记录,须提供对应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不接受尚处于政府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须满足:①“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②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附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 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副本 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 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打印);

(3)联合体协议(如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