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西总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0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退水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惠农渠上段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唐徕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03~81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8~5.5立方米每秒,惠农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1~8立方米每秒,昌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38~5.3立方米每秒,官泗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2立方米每秒,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立方米每秒,马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4~3立方米每秒,波浪渠改造段设计流量4~3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0.8~6立方米每秒;中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43立方米每秒,胜利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56~2.33立方米每秒,第五排水沟改造段设计流量1~44.23立方米每秒,永涵沟改造段设计流量2.41~6.04立方米每秒,贡碑沟改造段设计流量19.22~26.82立方米每秒。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建筑物安全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6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4.1项。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联系电话:0951-555226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
电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项目负责人:杨亚楠
联系人:刘林、李霞、王化化、胡彦荣
电话:0951-8520586、17795152169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