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南部片区设施渔业养殖基地工程项目(EPC)房县南部片区设施渔业养殖基地工程项目(EPC)(HBFX-202608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08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南部片区设施渔业养殖基地工程项目(EPC)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603-420325-04-01-1599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鑫水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2.64%贷款:67.36%招标人为房县鑫水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军店镇中村村、城关镇晓阳村、青峰镇阳坪村、九道乡瓦房坪村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流转190.00亩土地用于建设设施渔业养殖基地,主要完成基地基础及场平、养殖设施主体及配套、鱼苗及配套投入工程,配套完成养殖池水处理设备、热源/源水处理系统、自动投饵系统等设备设施工程,辅助完成区内道路、管网、绿化、监控等公用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过程管理;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施工图设计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07
合同估算价:13976.4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 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 1 项业绩:①一项投资规模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行业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业绩;②一项投资规模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 (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 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6日至2026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2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鑫水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博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神农路40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全兴广场2号楼22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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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娇
项目负责人:
吴天文
电话:
0719-3228066
电话:
1908672797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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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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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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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6号
电话:
0719-3250578
传真:
0719-3250578
邮政编码:
442100
2026年09月05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