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YF-20260608-003-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华强新能源和丰49.9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信用等级:无要求;

4.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电力工程]);

5.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 投标协议。

5.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4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5.5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不作要求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员于2026年7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8 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 (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中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简称+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