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口扫设备、内窥镜用冲洗吸引设备、双重电切镜系统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口扫设备、内窥镜用冲洗吸引设备、双重电切镜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6.00000000万元, 采购人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口扫设备、内窥镜用冲洗吸引设备、双重电切镜系统。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包:口扫设备;
02包:内窥镜用冲洗吸引设备;
03包:双重电切镜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口扫设备:
(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 -2026年7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比选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6年5月-2026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供应商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 响应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 响应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响应本 企业产品的,须额外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02包:内窥镜用冲洗吸引设备:
(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 -2026年7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比选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6年5月-2026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供应商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 响应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 响应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响应本 企业产品的,须额外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03包:双重电切镜系统:
(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 -2026年7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比选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26年5月-2026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供应商与授权代表间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2、 响应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 响应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 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项目响应本 企业产品的,须额外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17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20200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