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昌吉五得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3#大直径筒仓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FDXM-2026-0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五得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3#大直径筒仓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75.514722万元,招标人为五得利集团(新疆)面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在厂区内新建一座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8987.88平方米的大直径筒仓 群(大直径筒仓群为12个单储存2万吨的大直径筒仓),粮食仓储设施可储存24万吨粮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五得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3#大直径筒仓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五得利粮食仓储设施项目3#大直径筒仓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 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口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口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业绩须满足类似建筑工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5年8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

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

3.4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后次年年度至2025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3年09月09日起至2026年09月09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1、近三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全国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

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口施工总承包合同口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口工程总承包合同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口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7 其他要求:

3.7其他要求:

3.7.1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要求:拟投入施工类人员至少 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拟投入本项目岗 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岗位,其他人员须 提供取得省或自治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 或培训合格证书;造价人员可提供岗位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7.2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 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 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 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 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 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费:20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投标人以何种原因不参与投标,文件 费不予退还。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