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23甬莞高速乐清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苍南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浙发改项字〔2026〕128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G1523甬莞高速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在瓯江北口大桥前后分为两段。第一段起点位于乐清市区南侧 G15 沈海高速与本项目交叉处的乐清枢纽互通(含部分匝道),终点位于温州绕城高速与本项目交叉处的黄华枢纽(不含)。第二段起点位于本项目在灵昆岛上设置的灵昆互通(含),终点位于本项目岱岭隧道洞身的浙江、福建两省省界处。路线全长 103.606 公里。全线采用设计时速 100 公里/小时的双向6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瓯江北口大桥不在本次安全韧性提升范围内。本项目批复总概算为27151万元,其中概算建安费23551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境内。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险种)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保险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BX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G1523甬莞高速乐清枢纽至黄华段、灵昆至苍南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第SG01标段(含暂估价项目)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标的物投保金额为172995366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业务授权书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许可证》的复制件】。
4.投标人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以来,独家或者首席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制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认可投标人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须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中无法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三)其他
1.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3.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17:00。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内登录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zygcg.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XEZF”的招标文件,下载前可预览招标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17305813893、0577-88733550;CA锁办理地址:https://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63;操作指南详见:https://www.wzygcg.com/bszn/infolist.html;CA锁相关问题请咨询杭州天谷客服:4000878198。
3.4 未取得“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3.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6年9月24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详见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s://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DQXiaQu=DQ_WengZhou)。操作手册见官网首页下载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wzygcg.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100号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655210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号码:13968039409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招采平台:温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 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502065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