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7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2643091270937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7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为“2026年至2027年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必要报表或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所属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
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包括但不限于:(1)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2)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及处罚:(3)近3年未受到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4)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员工的近亲属、股东及其近亲属为采购人中层或以上管理人员的,不能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其近亲属有采购人从业经历、且离职不满5年的,不能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1.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止,每天09时 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登记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