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锦龙路至官东路段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BH-2026-05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锦龙路至官东路段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7.42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1)道路工程:新建人行道866m、改建人行道109m、新建毛石挡土墙273m、新建绿化带607㎡,现状车行道拓宽314㎡。
(2)排水工程:新建检查井15座,新建管道449m,新建雨水口19座,现状雨水沟拆除新建176m,现状井盖提升9座。
(3)电气工程现状电缆沟拆除后新建213m、新建电力井8座、现状路灯迁移7套,新建双臂路灯2套、新建中杆灯1套。
(4)交通工程:新建人行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新建读秒器,900W高清摄像机;新建高空球,施画标线455.67平米,新建车道导向标志、指路标志3套,新建禁鸣限速禁停组合牌3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计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锦龙路至官东路段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锦龙路至官东路段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以往服务期限内,与咸宁城发集团和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
(4)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市政公司禁止参加本公司投标,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企业。
7、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含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证乙级),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供应商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
如供应商是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的施工经验和现场管理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4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