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发金控不超10亿元公司债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FGR-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GR-2026005

项目名称:长发金控不超10亿元公司债承销商选聘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发行计划: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发行币种:人民币

发行品种: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承销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0.20%/年(以最终签订的承销协议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具有交易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类金融机构组成承销团队;

服务内容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发行人撰写申报发行材料,协助发行人共同协调会计、 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开展注册发行相关工作,完成项目的全流程上报及与交易所审核人员的沟通工作,在发行前为发行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发行建议或方案,并完成债券承销发行工作,

以及后续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自项目启动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服务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的证券市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

况共同协商确定;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选聘方式确定5家单位共同完成本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执行。按照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5名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选聘单位可以代总行(总公司)承揽业务,且总公司只能委托 一个分支机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2.资质要求:

2.1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2投标人应在国内登记设立,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所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且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取得其所属总 部唯一授权,授权书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公章。

2.3责任承担:本项目合同履约、款项结算、违约赔偿等全部责任,最终由证券公司总公司法人承担。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 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 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近三年没有对债券承销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在履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对债券承销业务产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违约行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 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

(5)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取得其所属总部唯一授权书;

(6)文件费支付凭证。(备注公司简称)

4.文件费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先生  155 0105 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