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河口智慧农业科创园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C-2026-CCSG1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河口智慧农业科创园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55600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广益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河口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河口智慧农业科创园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河口智慧农业科创园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广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河口智慧农业科创园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 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 员)。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 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 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最多为2个,以 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 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 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6 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 可参加投标。
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 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 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加盖鲜章的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设计及施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