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PECVD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6066HW)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PECVD采购项目采购,招标人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PECVD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PECVD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同类设备制造或销售业绩至少1台。须提供销售合同及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社保要求:投标人缴纳社保员工人数5人及以上。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诉讼纠纷及不良合作记录的企业参与 本项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天0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销售合同及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被授权人、联系电 话、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彭 工      155-0105-7535

E-mail: 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