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6-006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按品种共分为七个标包(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小包装)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按附件中的要求填写表格,在打印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标包】+投标人名称)。代理公司在查收邮件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回复给邮件发送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10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wang@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