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HX-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元/人,招标人为洛阳市职业高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HX-2026-014

2、项目名称: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元/人

最高限价:600元/人

序号包号包名称 包预算

(元/人)包最高限价(元/人)

1 1包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600 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阳市职业高中教职工体检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该学校在职教师

提供体检服务,约158人,具体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详见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良好,获得采购人的认可,经报相

关管理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洛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注:供应商可就一个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2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名

称与所提供服务门诊部为同一机构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属同一家

机构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卫生管理部门的公章);(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3.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4、工本费:1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六、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

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

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

(2)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

(6)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s://1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

文件收费标准(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向成交供应商计取;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