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徐汇两校区超市服务招商项目比选公告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浦东、徐汇两校区超市招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徐汇两校区超市服务招商项目
2.项目编号:CGXQ-2026-10-803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价:/
经营场地租赁费:包件1及包件2浦东校区租金评估价以评估价格为准金额为1.70元每平方米;包件2徐汇校区3.2元每平方米;低 评估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内容:
包件1:浦东校区教学区超市
涵盖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乳制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具用品、预包装盒饭等师生日常所需商品;
包件2:浦东校区生活园区超市+徐汇校区超市
涵盖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乳制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具用品、预包装盒饭等师生日常所需商品;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件响应,包件1和包件2一家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若有供应商评分中标 的包件数超过一包的,按包件号升序决定中标,同时不再进行以后包件的中标推荐。(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暂定):
包件1(浦东校区教学区超市):首年度合同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包件2(浦东校区生活园区超市):首年度合同期限:2027年2月18日至2028年2月17日:
(徐汇校超市):双方确定好位置,上下水条件符合超市标准。
以上各包件经营期限均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对经营企业进行年度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若考评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7.交付(实施)地点:
包件1:浦东教学园区教学区内(学海路100号行政楼1层,104平方米):
包件2:浦东教学生活园区内 (学海路215号33栋1侧西,127.41平方米):
徐汇校区(暂定为9号楼一楼约30平方米,按实计算)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
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利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供应商财务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包1、包2: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或自制饮品制 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和本项目编号),招标人将于报名截止前通过邮箱发送 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报名需携带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项目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通过邮件形式(报 名、领购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 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供应商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 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说明:获取比选文件 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 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比选开标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请在2026年10月27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版扫描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逾期未递 交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以邮箱收到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时间为准)。同时将纸质版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 份、副本六份)递交至上海市可邮寄或现场提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