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防撞护栏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sjy-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防撞护栏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燃气热力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防撞护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防撞护栏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 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 (2023、2024、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采购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