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洛龙区东西霍屯棚户区工程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龙区东西霍屯棚户区工程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洛阳市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19-410311-47-01-069747), 招标人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龙区东西霍屯棚户区工程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项目概况:洛龙区东西霍屯棚户区工程改造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建设地址为伊洛路以北,古城机械厂以南,杜预街以东,瀛洲花园小区以西范围。规划总建筑面积328494平方米,建设1-16号楼及地下车库和开闭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本项目电梯为消防电梯/担架梯、消防电梯、无障碍用梯/客梯等,共计约45部电梯
4、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后服务等,同时包括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内容;
6、工期: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完成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不含政府验收时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8、质保期:电梯经检验合格之日起2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的规定执行。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201648.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文明工地目标:符合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 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5、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并提供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电梯施工或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附合同、中标公示截图以及可查询的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正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2参加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须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24: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