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智能车辆底盘关键执行器硬件在环实验平台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HC-2026090841B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林业大学智能车辆底盘关键执行器硬件在环实验平台购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

京林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人民币5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伍拾捌万元整(人民币58万元)采购需求:智能车辆底盘关键执行器硬件在环实

验平台购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供货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林业大学智能车辆底盘关键执行器硬件在环实验平台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林业大学智能车辆底盘关键执行器硬件在环实验平台购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

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

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4月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

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指

产品而非构成产品的零件或部件,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

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3.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购买采

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备注841B5+公司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