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合台片区市政综合管网 及设施改造项目-燃气排迁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合台片区市政综合管网及设 施改造项目-燃气排迁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含金碧街排迁-采暖燃气工程、金城街排迁一采暖燃气工程、金鑫街排迁- 采暖燃气工程、银阜路排迁-采暖燃气工程、银锦路排迁-采暖燃气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合台片区市政综合管网 及设施改造项目-燃气排迁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合台片区市政综合管网 及设施改造项目-燃气排迁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合台片区市政综合 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燃气排迁工程(二期)。
2.2招标控制价:2825205.30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主要包含金碧街排迁-采暖燃气工程、金城街排迁一采暖燃气工程、金鑫街 排迁-采暖燃气工程、银阜路排迁-采暖燃气工程、银锦路排迁-采暖燃气工程等。
2.5计划工期: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5月1日,共30日历天。
2.6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资质,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 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 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 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 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6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6日16时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