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超低温冰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XFC202610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超低温冰箱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超低温冰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超低温冰箱(一);(002)超低温冰箱(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超低温冰箱(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5年10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对销售商的相关授权扫描件。

3.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002超低温冰箱(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

3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