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刘集初级中学、古井中学、刘集镇中心小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JCYFW-202601
2.项目名称:仪征市刘集初级中学、古井中学、刘集镇中心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学校师生实际代伙总收入的23.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学期(2026年下学期,2027年上下两个学 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次招标涉及三个学校分别为仪征市刘集初 级中学、古井中学、刘集镇中心小学,中标后与上述学校分别签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 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2025年的财务报告情况(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 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 月 16 日至 2026年 10 月 22 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
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 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 于2026年 10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 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 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 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