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2.4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B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2.4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1.15万元,招标人为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2.4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4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4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及以上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

3.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项2021年10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验收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为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时业绩可按协议分工由各方分别提供,则认可为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1缴税及社会保障记录:投标人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3.12进厂人员保险要求:(1)投标人应为到招标人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缴纳赔付不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2)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3)提供的保险证明需由社保局或保险公司提供,并有社保局或保险公司印章。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 court.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www.gsxt.gov.cn/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评审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标人,中标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终止相关协议,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此项由招标人查询)。

在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任何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任意一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该联合体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 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盖投标

人公章)现场报名;(2)通过邮箱报名:发送邮件时须在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包含报名资料(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其他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需将投标人的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报名资料交招标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供给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 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金隅冀东水泥集团所属企业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厂内利用公司的标宿楼、职工食堂(贵宾楼)、新熟料堆棚、石灰石尾矿储存库和物资储备库顶部区域,以及停车场区域、厂区车辆充电区域等面积约1.8万m2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635Wp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规划组件4257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2.44MW),自发自用,并网电压等级0.4kV.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建设规模 采用635Wp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规划组件4257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2.44MW),自发自用,并网电压等级0.4kV.

项目所在地位置: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章村村东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2.2发电方式 结合建设条件、装机容量、并网电压等级,本项目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组件阵列、逆变器等部分组成,其中光伏组件阵列及逆变器组合为发电单元部分。厂区内变压器变比均为6/0.4kV,本项目采用0.4kV 电压等级接入(具体接入方式以当地供电公司接入批复为准),投标人踏勘了解,自行设计线路布局、利用厂区内空地铺设光伏组件,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并网电压等级0.4kV.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站及其围栏、光伏系统、SVG、厂房加固换瓦、清扫机器人及水清洗系统以及消防、环保、防雷、运维通道、场地平整等项目配套设施。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含场地平整、给排水、施工用水、水保、施工用电辅助工程、基础和钢结构制作、光伏组件第三方检测以及为满足施工条件必须发生的清库倒运等准备性工作、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整组启动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并网、电力系统相关手续、档案管理和最终交付运行的所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执行金隅集团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根据接入系统批复的要求建设规划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满足接入系统批复要求的电力输送工程。

(2)工程勘测设计包括现场勘测、光伏电站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发电系统、土建设计等),竣工图和竣工文件编制。

(3)满足工程要求的消防设计专篇。

(4)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卸货、验货、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5)光伏电站所有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SVG、支架、逆变器、并网柜、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电力通讯及传输通道)、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控装置、电缆和光缆满足并网要求(包括满足接入系统批复要求的线路、设备改造等)、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设备基础、设备标志牌/安全警示牌、巡检维护通道、防护围栏(含栏杆)等,包括施工用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施工。

(6)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分系统调试。

(7)进行电能计量(并网柜内对比计量表等功能)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含传输通道)系统设备,满足电网调度、公司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及现场视频监控等公司和国网的要求。电能质量评估及验收按当地供电公司要求实施。

(8)电站整组起动,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并实现远程控制逆变器的启停功能。

(9)电站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现场保洁。

(10)电站监控后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本地视频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视频信号接入建设单位监控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11)后台数据接入建设单位监控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12)通过电站验收(包括光伏电站工程验收、防雷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办理竣工手续,以及第三方的系统效率检测。对光伏组件到现场后进行第三方检测和验收。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认证机构资质,性能检测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招标要求实施。

性能保证考核试验应在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毕后进行。性能考核试验应由甲、乙双方参加。该考核试验的目的是验证本合同设备和系统是否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合同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的问题,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则考核认为合格。

如在第一次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值或技术性能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第二次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第二次考核试验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第一次考核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人工材料费、备品备件、消耗品、各种材料机具费等)应由乙方负担。

(13)为甲方培训电站运维人员,负责工程交接单签订日前项目现场运维管理工作,提供电站运营所需的工器具和1年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提供电站并网运行后技术服务和设备保修(质保期内免费),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14)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屋面需按甲方要求加装安全护栏杆,所涉及的巡检步梯,步道平台应满足GB450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和甲方要求。

(15)电网接入系统包括不限于电网接入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并网手续。

(16)并网设备按电网的要求变化而变化,具体以电网接入系统设计为准。

(17)乙方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验收及其它手续,保证项目按时并网。

(18)四可装置,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2.4建设地点: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章村村东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2.5计划建设工期要求:2027年1月 31日前建设完成。

2.6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制造和检验、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

2.7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731.15万元(含税),其中:设备费最高限价:536.1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95.04万元。

2.8其他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或明示,需投标人自行考虑,但属于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均纳入投标方总承包合同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