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招标}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塔城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低压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ZLHC-2026102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低压电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3.375234万元,招标人为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安装一批低压电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低压电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电力工程低压电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 在开启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情况说明)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 wenshu.court.gov.cn/) 查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 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 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5 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 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 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