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HTZB2026-626
项目编号:HTZB2026-6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以长财社【2026】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招标范围:室、内外修缮工程、室外钢梯工程、电动轮椅遮光棚、消防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6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2027年2月1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610687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续、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_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提供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自2026年10月9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