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AZ31AZ)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7.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

大丰区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

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

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5时30分

七、其他

一、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

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

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且对乙方服务情况的考核达90分及

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3)采购需求:大丰通港大道(新华

大寨河中心线)以南,二卯酉河以北,大丰干河以东,共青路东侧河道以西(含河

道),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产业服务中心外所有公共区域道路、点及滨河的绿

化养护;道路保洁、沟河风光带等含所有河坡、青坎、水面的保洁和管护;路灯管

护管理;泵房维修保养、安全监督;圩堤和闲置地块的清杂、清枯等服务。(4)

最高限价:67万元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

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

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

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获取采购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7日17:00

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