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万元,招标人为兴城恒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如为专项资质,其应至少包括以下专业:建筑材料与构配件、建筑节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一)线上获取步骤:第一步:联络供应商将公司的营业执照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第二步申请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回复《采购文件获取申请函》,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获取申请函》完善并签章后,将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申请函+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重新发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命名:同附件命名);第三步:领取代理机构收到上述邮件经检查无误后,将在邮箱中回复本项目《采购文件》,自收到该回复邮件后,证明采购文件获取成功,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线下获取步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申请函》(须签章完整)后,领取《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采购文件获取申请函》,须按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填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投·盛璟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最高限价:86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红线及用地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含16栋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人防地下室)自施工准备至保修阶段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主要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防水、管材等)、外保温及建筑节能专项以及施工全过程所必需的其他检测项目(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该项目涉及的全部检测内容)。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