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70万元;一标段(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采购)30万元;二标段(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40万元;供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一周左右进行安装、调试,直到通过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一标段、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一标段: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6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及全自动样品净化浓缩仪采购项目二标段: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6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