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B26-20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8.52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博物院(新址)电梯增设应急救援装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注:若为新版证件,则供应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2109:00:00到2026-10-2317:00: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0-24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0-2415: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招投标登记表》参与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