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档案馆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XCT2026-ZB-24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档案馆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水磨沟区财政资金,同步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5.00万元,招标人
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档案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档案馆一栋,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3332.93平方米,总建
筑面积46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①档案馆: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地上四层,
框架结构;②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热、供电及道路、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档案馆新建工程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档案馆新建工程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
要求3:[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
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认定日期以设计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
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认定日期以设计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2、工程规模:新建档案馆一栋,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3332.9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档案馆: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
②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热、供电及道路、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3、招标范围: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及施工招标、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等内容。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电子邮箱获取的,将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
人员邮箱,并在空白处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未按要求提
供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