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东开配售电有限公司园区变10kV园盛973线新建联络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8Q518Q00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园区变10kV园盛973线新建联络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8.92720000万元,招标人为宿迁东开配售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YJV22-8.7/15-3*400电力电缆816m;新建2进4出一二次融合环网箱1座,新建高压分支箱1座等;新建18*Ф200CPVC管排管路径长50m;新建3m*1.3m电缆井1座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园区变10kV园盛973线新建联络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园区变10kV园盛973线新建联络工程:

1.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原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证书]。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8.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处罚未到期的情形:(1)暂停中标资格;(2)列入黑名单。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报名信息和联系方式及邮箱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请在发送报名资料后电话联系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如若报名资料中未附详细联系方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工本费用500元。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一)法人委托书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泗阳县

七、其他

1.1工程地点:泗阳经济开发区境内;

1.2工程规模:新建YJV22-8.7/15-3*400电力电缆816m;新建2进4出一二次融合环网箱1座,新建高压分支箱1座等;新建18*Ф200CPVC管排管路径长50m;新建3m*1.3m电缆井1座等。

1.3招标范围:电缆管、电缆井、电力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户外环网柜安装、电缆分支箱安装;防火封堵;高压电缆试验等。

1.4招标预算价:1589272.00元,最高投标限价:1589272.00元;

1.5工期:30日历天;

1.6质量:合格。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8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9付款方式:(1)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30%,支付条件/时间工程设备材料进场后;(2)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50%,支付条件/时间工程现场实际进度完成80%;(3)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60%,支付条件/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后;(4)结算款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支付条件/时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审计后,收到承包人开具的金额为最终审定价款的发票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的剩余款项;(5)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总额3%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到期后结算。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满12个月止,期满后发包人应将剩余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包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