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招标)凌海市自营食堂学校大宗食材肉类蛋类集中采购-2片区(凌海市教育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07001QKS000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凌海市自营食堂学校大宗食材肉类蛋类集中采购-1片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5.21万元,招标人为凌海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金额(万元):约245.2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类(肉类:(含猪、牛、羊肉,鸡肉等));(002)副食类(蛋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副食类(肉类:(含猪、牛、羊肉,鸡肉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须为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生产厂商参与本项目,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只经营农副产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须在锦州市、区内,具备一小时以内送达合格产品的应急服务能力;
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002副食类(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须为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生产厂商参与本项目,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只经营农副产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须在锦州市、区内,具备一小时以内送达合格产品的应急服务能力:
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七、其他
包组编号:001
项目金额(万元):约229.30
最高限价(%):100%(即市场价格*100%)
采购需求:副食类(肉类:(含猪、牛、羊肉,鸡肉等)),肉类类型为鲜肉或冷鲜肉,由各学校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检验报告,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批发价,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包组编号:002
项目金额(万元):约15.91
最高限价(%):100%(即市场价格*100%)
采购需求:副食类(蛋类),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检验报告,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批发价,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各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有检验报告,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批发价,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注:
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只有通过考察的申请人,方可获得投标资格。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运输能力、应急能力等。(考察日期为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去供应商经营场所实地考察。)
2.本项目共分2个包组,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一二片区的肉类采购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