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配电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D-2026-CG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配电箱设备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配电箱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配电箱采购,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1328916.68万元;
2.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及招标人关于设备技术标准说明的对应 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 招标范围,应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10月1日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与本项目相类 似的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黑名单)信息。(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一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00
分至下午16时30分。,将下述资料以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 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3)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以上提供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