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采购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HN20261016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采购餐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SYHN2026101601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采购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采购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大型团餐运营管理及成品餐配送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学校提供午餐服务。中标单位在学校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构建良好的供餐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全校学生的用餐需要,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第二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三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合同立即终止,依据政策执行(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至少配有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专业人员”承诺函;

(3)具备“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制度”承诺函;

(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2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方式领取

售价: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2日 13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需将以上材料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主题“(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静思校区采购餐饮服务)+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或原件(无需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到代理机构报名。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