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第二次)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PCG2026-A043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355800元,招标人为黄冈卓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55800元(300元/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 《监狱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特定资格要求:

6.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4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和后续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 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文件等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黄冈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黄冈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CG2026-A043号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5800元(300元/套)

6.最高限价:355800元(300元/套)

7.采购需求:万福棚改一期还迁户1186套还迁户房产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明细要求时间为准)

9.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承接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 《监狱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特定资格要求:

6.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6.2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能提供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6.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6.4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和后续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转包、分包。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 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黄冈市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获取文件等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黄冈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黄冈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