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GNXYZL2026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一、采购条件
本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02000000万元,采购人为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XYZL20261001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元/人/月(投 标报价高于限价的投标无效)。服务期限:约20个月(服务两学年,具体时间按 实核算)。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付款方式:按月 支付。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
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承诺); (3)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
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
文件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
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七、政策功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 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最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 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最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5)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 月27 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 27 日至2026年11月 3日,每天上午8: 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 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 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提供经 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 件,否则不予受理)。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06 日 15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 月06 日 15 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灌南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南县扬州路实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XYZL20261001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 元/人/月(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投标无效)。服务期限:约20个月(服务两学年, 具体时间按实核算)。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付款 方式:按月支付。对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 答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 年无需提供】(承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 诺);(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5)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根据连财购 (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 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 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七、政策功能。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 正式员工,需提供最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2)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4) 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 人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 人需提供最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 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 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 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提供经 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 件,否则不予受理)。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获取地址:灌南县。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 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南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收取磋商保证金3000.00元, 现场递交;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 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