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儿童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儿童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8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采购输注工作站6套,具体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满足以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等,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4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 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6年4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年内没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 http://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禁止转包或分包。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若比选产品为医疗器械:

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③若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4:0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