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安县中医院物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YGC2026-114)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中医院物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MYGC2026-114

2、项目名称:新安县中医院物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50000.00元最高限价:10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 1 新安县中医院物业项目 1050000.00 10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安县中医院(含西区医养结合和西苑社区第三服务站

)院区室内外保洁、院区安保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服务期: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医院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整改后连续考核三次仍不通过,可终止合同。(4)服务地点:新安县中医院(含西区医养结合和西苑社区第三服务站);(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2、方式:以网上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详见附件)如为委托代理人获取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详见附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以扫描件PDF格式(合并为一个PDF)发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按回执邮件要求进行缴费登记。已完成报名登记的潜在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注:①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②代理机构对提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