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智慧采制化检测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智慧采制化检测线建设项目已通过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信息登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有资 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集团智慧采制化检测线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利用厂区综合楼,建设智慧煤炭采制化一体检测线,采用一体化智能 设备系统,实现入厂煤采样、制样、化验、存样、数据管理全流程自动化管控,提升煤质检 测标准化、数字化水平,为热力生产配套提质增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包含系统及设 备软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设备供货(采购)、运输、现场开 箱验收、现场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保证、竣工验收、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 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项目范围内所有 设备安装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范围内。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2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订单所需产品的供货和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的 质量标准和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14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个国内入厂煤智能 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并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须同时包括采样机、全自动制样系统、机器人 化验系统)。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 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 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吉林长春市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4.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