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J-LY-261001)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8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DJ-LY-261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1008000.00 元

6、最高限价:1008000.00 元

7、采购需求:新安县人民医院全院范围内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管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3 年(一年一续签,当年服务满意度达到 90%及以上,可直接续签合同)

9、服务要求: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火灾、盗窃、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医院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还须在洛阳市公安局备案合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 2026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份依法缴纳增值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栏目的显示查询日期且为公告发出之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现场报名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