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校门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校门维修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53869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CXZB202609027;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校门维修改造;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 135386.97元;

1.5最高限价: 135386.97元;

1.6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校门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验收合 格(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

(六)《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 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 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 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 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 认定。

(二)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 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 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

(三)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 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 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企业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 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 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五)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总 至一份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资质证书;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或平台(链接地址: http:// cx.jlsjsxxw.com/) 中打印的电子 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 书;

(六)外埠入吉建筑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截图。

注 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后须同时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填写登记信息后,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项目登记成功;

3.3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