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2026年公告】鸡西市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XZB-JSGC-W-20261012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一、招标条件

本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000万元,招标人为华建固体废物治理(鸡西)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1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鸡 西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复。批文名称:项目备案告知书,编号(项目代码):2505- 230304-04-01-74685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建固休废物治理(鸡西)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华建固体废物治理(鸡西)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煤矸石/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RXZB-JSGC-W-2026101201

2.3 项目金额: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380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总建设周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4月底,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4 月底。

2.5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2.6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概况:

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按照高标准建设本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 207 亩(折合约 138001 m²),总建筑面积 68850 m²,总计容建筑面积 134750 m²,总建筑基地面积 66600 m²,总道路硬化面积 19480 m², 总绿化面积 4835 m².

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煤系固废分选利用项目(包括物理场矿物分离除杂车间、高岭土生产车间、 洁净煤生产车间、矿物土壤改良剂生产车间共 4 组生产车间);总部办公楼及公寓楼建设项 目、生产区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设项目、原料堆场,另外还包括开闭所及配电室、门卫、道路、 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水电暖通等附属设施工程。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厂房面积(m²)堆场面积(m²)办公及宿舍(m²)道路(m²)绿化(m²)

占地(m²)建筑面积(m²)计容面积(m²)占地(亩)建筑形式

1 煤系固废分选利用项目

1.1 物理场

矿物分

离除杂

车间 245005400-510035024800252005060079 生产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层高25m,办

公及宿舍楼3层框架结构,层高3.6m

1.2 高岭土

生产车

间 11400105001600 42001300 11600116002330035 生产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层高25m, 办公及宿舍楼3层框架结构,层高3.6m

1.3 洁净煤

生产车

间 73006100750 2100 650 7500 76001530024 生产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层高25m, 办公 及宿舍楼3层框架结构,层高3.6m

1.4 矿物土

壤改良

剂生产

车间 211001390030007300 206021600221004320064 生产车间厂房单层钢结构,层高 25m,办公及宿舍楼3层框架结构,层高3.6m

2 总部办

公楼及

公寓 --2000 700 450 750 2000 20004 总部办公楼3层,层高3.9m, 单层500m²; 总部公寓 楼2层,层高3.6m,单层250㎡

3 配电

室、门

卫等配

套 350--80253503503501 单层砖混层高3.6m

合计 646503590073501948048356660068850134750 207

2.7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整体标段,涵盖项目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至 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等)、建筑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全部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2.8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

(1) 用地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07 亩(折合约 138001 m²), 总建筑面积 68850 m², 总计容建筑面积 134750 m²,总建筑基地面积 66600 m²,总道路硬化面积 19480 m²,总

绿化面积 4835 m².

(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煤系固废分选利用项目(包括物理场矿物分离除杂车间、 高岭土生产车间、洁净煤生产车间、矿物土壤改良剂生产车间共4组生产车间);总部办公 楼及公寓楼建设项目、生产区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设项目、原料堆场,另外还包括开闭所及配 电室、门卫、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水电暖通等附属设施工程。

2.9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项目工艺要求;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整体项目确保通过环保、消防、安全等各项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条件: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 质且在有效期内;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④条件: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 有效期内;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在有效期 内;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④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 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 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拟派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合格证(B证)、2026年04月01日至投标 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 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 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6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 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 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有效的

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合格证(B证)、2026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 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勘察设计团队主要人员要求: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室内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6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 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人员社保证明: 提供投标相关人员社保声明函(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04月01日至投 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事 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 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7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为6000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 竣工验收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1)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 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 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 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3)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 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 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将下列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一份,如资 料不全,拒绝接收)递交,材料齐全后领取招标文件。

4.1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4开户许可证;

4.5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