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水源及排尾改造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CTCSWZX-ZBCG-FW-2026-3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水源及排尾改造工程勘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701770),已由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中条山集团胡家峪矿业有限公司毛家湾尾矿库运行情况,为保证胡家峪矿业公司接续稳定生产,拟实施选矿厂水源及排尾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矿浓缩机输送泵站、厂前回水泵站、尾矿输送管线、回水管线、输送隧洞、事故池等。
2.2项目规模:年输送尾矿量为96.75万t。
2.3招标内容与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针对本项目进行详细勘察
2.4勘察周期:45个日历天
2.5服务周期:项目实施全过程
2.6服务地点:山西运城市
2.7质量标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有色金属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99-2015)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5年度经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为近一年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不少于1项金属矿山相关勘察类业绩。(提供投标人自身签订的已完成项目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系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且未在其他单位在建施工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且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保凭证(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本项目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9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18时00分。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